刷到了罗永浩炮轰西贝预制菜的视频,老罗在视频里感谢大家的支持。
可是偏偏有这样一条评论在一片赞扬声中如此刺眼。
不是支持你,不要自作多情,只是这件事你站在对的一面而已。
咋一看,这话似乎占据了理性高地:公众支持的是“正确的事”,而非特定的“人”;我们应警惕个人崇拜,强调目标的纯粹性。如此轻描淡写,如此冷静客观,却也如此冷漠。
然而,这种看似公允的论调,在现实的语境下真的站得住脚吗?
- 罗永浩炮轰西贝,不属于简单的站队,而是出于正义感和勇气的挺身而出。站队是很轻松的事情,甚至可以说是无脑的事情,只要有人先站出来,若是符合自己的价值观便变成复读机就行了。但当第一人,就需要艰难的取证,承受风险。将这种开创性的勇敢行为,轻飘飘地归结为“碰巧站在对的一面”,是对个人担当与社会责任感的极大贬低。
- 罗永浩感谢大家的支持,是在感谢一种公共情绪的凝聚,感谢众人对他所点燃的议题的认同与声援。这是一种社会行动中再正常不过的良性互动。将这种互动曲解为“自作多情”,要么是认知刻板,要么就是别有用心。
但是,我对他表达了我上面的观点后,却得到下面的回复:
对事不对人,被罗永浩背刺就懂了。
这句话,撕下了“理性客观”的伪装,露出了背后“个人恩怨”的内核。它让我们清晰地看到,他恰恰是“对事不对人”这句话最失败的实践者。他高举‘对事不对人’的旗帜,行的却是最彻底的‘对人不对事’之实。因为他过去对“罗永浩”这个人的负面印象(所谓“背刺”),导致他无法公正地评价老罗当前所做的“事”。
那么,“对事不对人”的边界究竟在哪里?
这句话的初衷,是一个优秀的协作原则。其核心应用场景在于:为了解决问题、促进改善,在批评和反馈时将焦点放在客观的“行为”或“方案”上,而非攻击对方的“人格”或“动机”。 比如在工作中,我们可以说“这个方案有风险”,而不说“你这个人太冒进”。这是为了避免冲突,达成共识。
但当一个行为涉及到清晰的道德责任或社会贡献时,强行套用“对事不对人”,就会变得荒谬不堪。
- 在追究责任时: 坏人做了坏事,我们能“对事不对人”,只惩戒“坏事”这个抽象概念,而放过作恶的“人”吗?显然不能。因为“坏事”正是由“人”的主观恶意和客观行为构成的,人和事在这里必须统一问责。
- 在肯定贡献时: 好人做了好事,我们能“对事不对人”,只给“好事”颁发奖章,而无视那个付出努力、承担风险的“人”吗?同样不能。因为“好事”的价值,恰恰凝聚在行动者的勇气、智慧与牺牲之中。
由此可见,“对事不对人”是一个有明确适用范围的工具,而非一个可以随处套用的普世真理。它旨在“拆解问题”,而不是“抹杀功过”。
回到最初的争论。事实已经非常清晰:那位评论者并非在捍卫什么理性原则,他只是在利用“对事不对人”这句方便的话术,为自己“因人废事”的偏见寻找一个看似体面的出口。他做不到就事论事地承认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做了一件正确的事,于是便搬出这块盾牌,来掩饰自己的不情不愿。
为众人抱薪者,不应该使其毙于风雪。